博物馆文创衍生品的知识产权保护,首先要明确博物馆作为知识产权主体是否适格的问题。《文物保护法》第五条规定了国有博物馆内馆藏资源属于国家,国有文物所有权受法律保护。那么,由这些资源衍生的文创衍生品的知识产权究竟应该归谁所有呢?博物馆属于非营利性机构,它所体现的公益性与知识财产权的私权属性是否根本冲突、不能兼容呢?博物馆是否能够成为文创衍生品知识产权的权利主体一直存在争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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